欢迎来到甘肃溥德律师事务所的网站!
信息动态 news
溥德动态 法律知识 常见问题 法律谚语

我所杨璐律师被七里河区检察院、共青团兰州市七里河区委员会聘请为合适成年人

发布时间:2022-1-10

       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在讯问或询问未成年人时,应强化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帮助未成年人理解讯问或询问的程序和方式,缓解恐惧和焦虑。同时对此过程中出现的侵犯未成人合法权益的违法或不当行为实施监督及纠正。

       兰州市七里河区检察院、共青团兰州市七里河区委员会设立了合适成年人的司法公益制度。因我所杨璐律师在甘肃省铁路运输检察院担任过书记员工作,热心司法公益,愿意为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服务。为此,兰州市七里河区检察院、共青团兰州市七里河区委员会聘请杨璐律师为合适成年人。

       2021年12月21日,杨璐律师积极参加了兰州市七里河区合适成年人聘任仪式暨培训会。通过此次培训,对于正确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原则具有重要作用。




上一页:甘肃溥德律师事务所2021年度年终总结圆满结束   下一页:我所被皋兰县司法局聘请为皋兰县县委县政府2022年度常年法律顾问
版权所有:甘肃溥德律师事务所   陇ICP备2023000259号-1  甘公网安备 62010302001246号    技术支持:甘肃启航